我死在了大婚前夕。杀我的人,是我的青梅竹马。七年后,我从坟墓里爬了出来,不人不鬼。没有体温,没有心跳,只有一身的尸毒,还有满脑子的仇恨。而他呢?现在已经是新科状元,权倾朝野,人人称颂。我掐住他脖子的时候,指甲先嵌进他的皮肉里。他没有躲,反而是笑了:“念儿,杀了我吧。能死在你的手里,是我的福气。”我以为我会痛快地下手,杀个干脆。可当我看到